監護人簽證 (Subclass 590)

學生監護人簽證 (Subclass 590)

當學生未滿18歲並預計在澳洲就讀時,其家長或合法監護人可以申請監護人簽證(590類別)前往澳洲陪同此學生直到學生滿18歲,而此監護人簽證長度將依照學生簽證長度來核發,最長為五年。

申請此簽證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1. 您的身分是學生之家長、合法監護人或親戚且已年滿21歲。
  2. 在澳洲的期間,您必須有足夠的能力去負擔您本人及學生的一切開銷。
  3. 有能力提供住宿以及其他生活上的協助。
  4. 請勿讓6歲以下孩童隨行,除非在特殊情況如下:

    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是具同情的狀況下 攜帶此6歲以下的孩童將有利於兩國關係,將有機會獲得簽證許可。
  5. 同時您會須年滿21歲,而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提供紙本聲明。
  6. 孩童年滿6歲,可以與您同行,不過他們必須申請他們自己的學生簽證。

當您持有此簽證,在此期間內您可以就讀英文課程(ELICOS),每週上課不得高於20小時,且上課長度最多為3個月。而持有此簽證之監護人,不可以在學生未隨行時擅自離境,而居住於澳洲期間,也不可以有任何工作。

具體財力證明之額度請參考:

  • 學生監護人簽證主申請者:1 年生活費
  • 每位學生:1 年生活費
  • 每位同行孩童:1 年生活費
  • 每人來回機票費
  • 澳洲海外監護人保險(OVHC):約AU$50/月(保險長度需包含整段簽證長度)